《通知》要求,各級各單位要在前期重點單位“智慧消防”建設的基礎上,開展針對居民住宅、出租房以及“九小場所”火災防范的物聯網火災預警系統建設,并將推廣應用物聯網火災預警系統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和養老、助殘等項目,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專項資金,積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免費安裝、維護,同時要加強針對性宣傳引導,通過典型案例和統計數據宣傳物聯網火災探測報警器在減少火災傷亡方面的重要作用,宣傳普及物聯網火災探測報警器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方面的常識,提高社會認知度。
《通知》強調,開展物聯網火災預警系統建設,各地要在總結研判本地區消防安全形勢基礎上,制定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可行計劃,逐年逐批次推進直至全部安裝完畢,消防部門要加強對物聯網火災探測報警器技術要求和維護管理的指導,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構建廣覆蓋、立體化的“智慧消防”管理網絡。